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关于成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组的通知
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关于成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组的通知
厦工附校人〔2024〕1 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净化校园
环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师〔2024〕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成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工作组
学校成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小组,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的统筹领导。
组 长:赵继容 党总支书记、总校长
副组长:李超 总副校长
周志高 总副校长兼小学初中部校长
成 员:王玉君 高中部校长
陈惠珊 幼儿园园长
张 勇 总校长助理
陆海萍 总校长助理
郭燕青 办公室主任
潘 杰 保卫处副主任
阙枚兰 办公室职员
张六连 物业部经理
二、工作职责
(一)积极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共同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晴朗环境。
(二)推行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推进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使用。明确具体的工作部门和责任人,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准入查询。
(三)监督指导准入查询工作的实施,规范查询流程,定期开展检查。
(四)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加强信息管理工作,不得侵害查询对象个人隐私和其它合法权利。
(五)结合工作实际或需要,对尚未进行准入查询的已聘用教职员工适时开展查询。
三、工作实施要求
(一)查询对象及范围。中小学及幼儿园拟聘用教职员工,包括教师、教育教学辅助人员、行政人员。学校保卫处应联动物业部门对在校园内工作的所属安保人员、勤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
(二)查询节点。要求对拟聘用教职员工在入职前进行查询。
(三)查询内容。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
(四)查询结果使用。拟聘用教职员工经查询发现有相关制度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并由聘用单位书面告知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15日内向聘用单位书面申请复查权利。
四、追责情形
工作组成员有下列情形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一)未履行申请查询或者查询义务的;
(二)对查询有问题人员,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的;
(三)散布、泄露、篡改、不当使用查询获悉的有关信息的;
(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五)其他违反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的情形。
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2024年2月25日
抄送:保卫处 物业部
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办公室 2024年2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