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学生书院(公寓)楼宇管理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20 点击数:

为更好做好学校学生书院(公寓)楼宇管理工作,为学生创造整洁、舒适、安全、便利、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及厦门市有关法律、法规等,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针对学生书院(公寓)楼宇管理委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示,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

名称: 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学生书院(公寓)楼宇管理委托服务项目

委托服务期间:20239月1日至20268月31

二、招标项目委托服务内容:

(一)书院(公寓)楼宇本体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养护、运行和管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书院(公寓)楼宇本体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三)书院(公寓)楼宇本体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四)维护书院(公寓)楼宇本体公共秩序、消防安全管理;

(五)书院(公寓)楼宇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

(六)维护书院(公寓)楼宇文化建设,辅助学校做好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与“核心素养提升”

(七)书院(公寓)楼宇内学生和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八)书院(公寓)楼宇内学生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清理整理,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双方协商;

(九)对书院(公寓)楼宇内学生和物业使用人违反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上报学校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十)其他委托事项:可另行以补充协议约定。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具备从事该项目的业务资质。

2、拥有该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工程经验和相关资源。

3、有良好的商誉记录,并具有较完善的财务状况。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无不良信用纪录。

5、没有曾因违规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记录。

6、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所有必要文件。

四、投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议标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投标文件提交到以下地址: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行政楼二楼后勤处

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

五、评标标准:

评标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指标:

1、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2、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及解决方案的可行性。

3、投标价的合理性。

根据以上评标标准,本公司将选取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

六、时间安排: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20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

3、开标时间:2023年7月20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洁      

电话:13599902631

以上是本次招标项目的详细信息,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 可以随时与学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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