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学生住宿安全管理守则
为保证住宿学生的休息、安全和健康。特制订下列十一条守则:
1.宿舍内的同学要热爱宿舍,维护集体荣誉,同学之间要互敬互帮,真诚相待,争创文明宿舍。
2.住宿学生除学校规定的休息时间可外出外,其余时间必须写假条,经班主任签字,并交生管老师批准方可离校。
3.住宿学生除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中午,晚上)进入宿舍休息外,其余时间不许进入宿舍。若有特殊情况,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经生管老师批准,方可进入宿舍。
4.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换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动,调换宿舍内床铺以及公用设施。
5.要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价赔偿或罚款,宿舍门锁不准擅自调换、拆装,不准私自配制钥匙。
6.所有住宿生凭住宿证进出宿舍区,严禁无证出入,更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7.宿舍内严禁酗酒、喧哗、打球、打牌、下棋、看不健康的书籍等,严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或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8.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准时熄灯,保持宿舍区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和起哄,以免影响周围同学休息。
9.注意宿舍安全,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热棒、酒精灯等,一经发现除没收其违章物品外,还要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0.建立楼层宿舍轮流值班制,舍长负责制,宿舍卫生值日记录制度。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不乱抛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不准向窗外倒水或扔垃圾,洗漱间、水池和便池不准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11.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本室人员知情不报,因而查不到责任人的,则由本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