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8 点击数:


为了加强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学校组织集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教育局。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

6.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应自始至终在教师的带领和保护下开展活动。

(1)学生在活动前由负责带班教师点名,对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并记录。如需坐车,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随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3)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校。

7.学生在活动中如遇紧急情况,活动组织老师要迅速做好处理工作,本着学生优先的原则进行,尽最大努力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救助为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活动负责人及学部校长。在救治伤员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做好维护现场秩序的工作,保护现场,也以利于各种抢救措施的顺利实施。如果情况危急,活动难以继续,则要由随班教师迅速组织其他同学有组织地撤离现场,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尽快带回学校。

8.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充分考虑活动场所、线路交通工具、气候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性,尽量以就近、小型、安全为原则。

9.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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