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协调、优质发展,根据上级教育局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有序地组织招生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厦门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原则,依法开展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3.坚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2020年厦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招生工作的重要性,了解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公示,确保2020年本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学校成立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
3.学校根据教育局的要求,按招生工作的进程,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4.根据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人员培训、相关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细化安排信息登记流程,配足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好消毒防疫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5.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报名时学校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6.疫情期间,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向社区学生及其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招生信息等,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四、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2020年招收幼儿园80人,小学一年级新生120人,初中部七年级新生70人,高中部新生280人。
五、入学条件
1.幼儿园:年龄1.5-6周岁适龄儿童。
2.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3.初中一年级:具有本市户籍或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4.高中部及国际课程班:按照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录取办法执行。
六、招生流程
2020年8月25日前,小学和初中的家长提交登记表,现场交流并查验学生健康状况等资料,经审核后录取,办理入学手续。
2020年8月份,高中部录取名单按照厦门市中招录取投档名单为准,经审核后录取,办理入学手续。
七、加强管理
1.以市区相关政策的精神,深入细致的做好各项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制度,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认真做好咨询邮箱等接待工作,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问题。
3.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统一工作日程,并积极向社会、学生及家长宣传相关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