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教辅征订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

为规范我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征订工作有序、合规、高效进行,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保障教学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教辅材料征订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赵继容

副组长周志高、李超、王玉君、张勇

陆海萍、胡敏、王洋、赖西如、尤莉莉、杨小丽、刘馨阳、钱玉龙、傅雪静、樊可欣、苏明达、伍志敏、林伊菲、卢丽君、潘凌燕、陈义萍 

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

2.审议确定教辅材料征订的原则、范围、程序与管理办法。

3.监督、检查各年级、各学科教辅材料选用、征订的全过程,确保符合国家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4.听取教务处、年级组、家长委员会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研究解决征订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5.对违规征订行为进行查处、纠正。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陆海萍

办公室成员:胡敏、刘馨阳、傅雪静、林伊菲、卢丽君、陈义萍 

办公室主要职责:

1.具体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和工作部署。

2.组织各学科组依据课程标准、教学实际和“一科一辅”原则,初拟推荐书目,并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3.负责征订信息的汇总、核实、公示与报送。

4.处理征订过程中的日常事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全体成员要充分认识规范教辅征订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违规、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行为。

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推荐书目需经学科组初选、年级组统筹、领导小组审议、公示等程序后确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荐、代购教辅材料。

3.加强监督,严肃纪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全程监督征订各环节,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0592-3100288)。对违反规定的,将依规严肃处理。

4.做好沟通,优化服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解释工作,明确自愿购买政策,做好代购服务(如需),确保征订工作平稳有序。

特此通知。

 

 

厦门工学院附属学校

202595